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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2021年,福建省安溪县男子郑隆(化名)认识了比她小三岁的女子黄静(化名),并迅速坠入爱河,选择结婚。但三个月左右,两人的关系出现裂痕,他向当地公安投案并反映了妻子身上的“秘密”:黄静此前伪造户籍,早已跟远在四川安岳的易某某登记结了婚。但让郑隆意外的是,除了妻子因重婚罪获刑外,他也被判重婚,获刑六个月。出狱后,郑隆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今年2月,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安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安溪县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郑隆无罪。从有罪变成无罪后,郑隆决定为自己的名誉和损失讨说法。2024年11月14日,他的申诉获得回应,法院在当地报纸刊登道歉公告,向郑隆赔礼道歉。△安溪县人民法院在报纸刊登公告,向郑隆公开赔礼道歉11月20日,记者联系到郑隆,他申请的国家赔偿已得到法院支持。下一步,郑隆还希望能够在民事赔偿部分得到支持。妻子的“秘密”郑隆是一名80后,他告诉记者,当初在认识黄静时,知道她曾结过婚,还有3个孩子。结婚后,他也知道了妻子曾冒用名为“吉某某”的身份,在2014年与四川安岳的易某某登记结婚,“我跟黄静去补办结婚证的时候,她是没有领过证的,(之前)是冒用别人的身份证去领的结婚证。”2021年8月11日,郑隆主动来到安溪县公安局投案并反映了妻子的重婚行为。同年11月,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郑隆明知黄静于2007年就已经与他人结婚并育有三个孩子,还是在安溪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应当以重婚罪追究郑隆的刑事责任。该案在安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郑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黄静也因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且还因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安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隆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庭审牵出“案中案”郑隆告诉记者,起初,在一审判决时,他并不了解“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他选择认罪认罚,并未提出异议。但在服刑出狱之后,他咨询了律师,有律师告诉他,他的这种情况,有可能并不应该被认定是“重婚罪”。为此,他开始申诉。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发现,自己的情况,可能需要依据事实婚姻的时间条件和实质要件进行区分看待。记者获取到的一份由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在2021年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郑隆,明知黄静(另案处理)于2007年以易某某之父(另案处理)为其伪造的“吉某某”的户籍,已与易某某登记结婚且育有三孩后,又于2021年5月20日与黄静在安溪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受访者提供)对于上述情况,郑隆表示自己是知情的。“因为,黄冒用别人的身份去领的证,而她也并没有离婚,我们之间的婚姻是有效的。”他举例说,易某某没有跟吉某某离婚,那么,黄静冒用吉某某的身份与他人补办结婚证,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重婚呢?而他的这个疑问,也成为了法院开庭审理时的争议焦点。记者注意到,案件再审时,该案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郑隆与黄静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是否应当准许离婚?二是,黄静是否应当向郑隆支付经济补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应当支付,应当支付多少?2024年2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闵刑申75号再审决定,指令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该再审决定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福建省高院再审决定书截图从有罪变无罪,男子申请并获国家赔偿郑隆的不断申诉,终于获得了一些回应。2024年2月18日,安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再审,并于今年10月份作出判决,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原审被告人郑隆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根据查明的事实及证据,依法予以纠正。决定撤销原一审判决,改判郑隆无罪。从有罪变成无罪,但郑隆曾经被羁押以及期间遭遇的损失,怎么办?郑隆提起了国家赔偿。在一份由安溪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中载明,2024年7月11日,四川省安岳县民政局决定撤销易某某与黄静冒用吉某某的身份补领的结婚登记证,法院审理认为,黄静冒用吉某某的身份与易某某补领结婚登记证的行为,没有形成新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且该补领的结婚登记证现已被依法撤销。△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书最终,安溪县人民法院决定向国家赔偿申请人郑隆支付被侵犯人身自由184天的赔偿金85088.96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支付因申诉支出的交通费、邮寄费500元,并且,法院还需要在省级媒体发布公告,为赔偿申请人郑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一审法院已刊登公告赔礼道歉2024年11月14日,安溪县人民法院在福建法治报刊登公告称:我院审理的郑xx重婚罪一案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2021)闽0524刑初1436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郑xx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郑xx未提出上诉,后郑不服判决进行申诉。2024年2月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刑申75号再审决定,指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2021)闽0524刑初1436号进行再审。本院立案再审后,于2024年8月8日作(2024)闽0524刑再1号刑事判决,撤销本院(2021)闽0524刑初1436号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建煌无罪。(2024)闽0524刑再1号刑事判决于2024年8月20日发生法律效力。我院现发布公告无罪,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郑建煌赔礼道歉。△安溪县人民法院发布的道歉公告11月20日上午,记者与安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该法院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边确实是有一起郑xx的案子,法院已经改判了,但是具体情况需要跟经办法官联系。”同时,对于这一道歉公告的真实性,这名工作人员也告知,可以在相关网站和平台上查询,“既然已经公告了,是可以查询到的。”郑隆告诉记者,他认为改判无罪,这应该是他申诉请求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在刑事部分,相当于是认定我无罪了,但是在民事部分,泉州中院还是维持的一审判决。”记者注意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郑隆与黄静的婚姻无效,对郑隆提出的应该由黄静来承担两人同居期间的生活费用等诉求不予支持,维持法院(2022)闽05民终5169号民事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律师解读“重婚罪”的判定要区分多种类型对于该案引发的争议,记者也咨询了案外律师。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告诉记者,该案改判的关键点在于,黄静冒用的身份与他人的结婚登记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受法律保护:生效判决文书证实,四川省安岳县民政局撤销了易某某与黄静冒用吉克某某的身份于2014年6月19日的补领结婚登记证,“也就是说,黄静冒用吉某某的身份与易某某补领结婚登记证的行为,没有形成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且该补领的结婚登记证现已被依法撤销。”那么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郑隆和黄静原审虽然明知黄静冒用吉某某的身份与易某某补领结婚登记证、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等情况,仍与黄静登记结婚,“虽然郑隆和黄静可能自认为进行了重婚的行为,但因为安岳县的婚姻并不合法、合规,所以郑隆、黄静自认为重婚的登记行为并未侵犯受重婚罪保护的法益,两人并不构成重婚罪。”胡磊律师说,是否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构成重婚罪的关键,但是,不论是重婚还是同居,均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比如,法律上的“重婚”概念界定是,即前一段婚姻没有解除,又跟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是否同居、是否举行婚礼,都已构成重婚,而事实上的“重婚”指的是前一段婚姻没有解除,又跟他人对外长期以夫妻关系为名同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罪不仅要惩罚婚内重婚者,还要惩罚与之重婚的“第三者”。但不知情情况下的“被动第三者”,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重婚罪。”(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人物为化名)
11月19日晚,抗癌博主“一只羊吖”的弟弟发文称,姐姐没能战胜病魔,已经去世。配图显示,生命最后时刻,“一只羊吖”挣扎着在纸上写下“我不行了”“不甘心”。“一只羊吖”账号发布的视频截图翻阅“一只羊吖”的过往视频,记者发现,该账号在2023年9月8日发了第一条视频,称“生病之后不是在医院就是在去医院的路上,从一开始抗拒到慢慢习惯,再到后来可以一个人独自面对”。随后的70多条视频当中,“一只羊吖”分享了自己一年多来的抗癌之路,她的凯时kb官网登录主页个性签名中写道:“即使深处黑暗,也要心向阳光。加油!加油!加油!”“一只羊吖”生前的照片据她本人介绍,自己出生于1995年,父亲多年前因病去世,妈妈和妹妹都患有精神问题,后来自己又和妹妹患癌。在自己抗癌期间,还要带着母亲和妹妹到处求医。她曾在8月30日的视频中表示,自己只希望多点时间陪陪奶奶、陪陪家人,一家人什么时候才能平平安安的呢?“一只羊吖”账号发布的视频截图2024年11月17日起,“一只羊吖”的视频显示其开始入院治疗,躺在病床上的她身体极度虚弱。这期间,“一只羊吖”的家人帮其运营账号。2024年11月19日,当事人账号写道:姐姐对不起你,没能和你一起战胜病魔,也没能完成你最后遗愿,送你回家。到生命最后还要坚持,不甘心。愿你在天堂没有疾病,没有痛苦。一路走好姐姐,下辈子还做你弟弟。网友评论截图对此,网友纷纷悼念:“早就关注她了,真的不想看到这样的结局。”“妹妹一路走好,一直在关注你,很意外,总以为你能挺过难关。”“好难过,我一直不敢关注她,但是经常会来看看,希望她能好转。之前给她尽了点微薄之力,希望她能好好治疗早日康复,没想到居然看到这个,为什么那么快,这姑娘真是太苦了,希望她来生一定幸福美满。”极目新闻综合“一只羊吖”个人账号、四川观察、网友评论(来源:极目新闻)
(原标题:拜登又给特朗普挖了个大坑:任期进入倒计时,加班加点向乌克兰供武)
11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剖析四川省安岳县龙台发展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耕严重违纪违法案,全文如下:刘耕出镜忏悔刘耕,男,1973年12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大平乡团委书记,乡长助理,副乡长;东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驯龙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县粮食局局长、县物价局局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安岳县龙台发展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23年4月,刘耕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资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年10月,刘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4年7月,刘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刘耕在乡镇工作时,勤奋上进、敢闯敢干,也能自我严格要求,但他在担任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把手”后,放松了政治学习和党性锤炼,防线步步失守,将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好处费用于吃请开支,并逐渐模糊了政商交往的界限,由风及腐、风腐交织。刘耕在与不法商人老板交往中,心态逐渐失衡,慢慢变得唯利是图、见钱眼开,精于算计、贪婪无度的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一步步滑入违法犯罪深渊。由风及腐,吃喝中迷失方向刘耕初中毕业后顺利考上安岳中等师范学校,成为当时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师范毕业后,他被分配到老家所在乡的中心小学任教,端上了“铁饭碗”。参加工作后,刘耕勤奋上进、敢闯敢干,很快被选派到乡政府工作,之后一步步从办事员、乡团委书记、乡长助理、副乡长,成长为镇党委书记、县局“一把手”,并且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2008年,刘耕从乡镇调进县城,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感觉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以前的知识储备和工作经历不足以支撑新岗位工作。”刘耕回忆道,为了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他经常利用周末时间到成都参加经济类培训。当时参加此类培训的,大多是从事金融证券、经济研究的人士以及地方经济部门的骨干。上课之余,学员之间经常以交流为名相互吃请,刘耕也在“交流学习”中不断见识着“有钱人的生活”。接触面的悄然变化,让刘耕渐渐迷信起了“圈子”,认为“多个朋友多条路”。此后,刘耕还产生了“更好地融入这些‘成功人士’的圈子,才能让自己走得更顺,更容易实现‘当大官’的理想”。有了这样的念头,刘耕结识的“圈子”在他有意操作下逐渐扩大,并慢慢形成了自己的“圈子”,吃喝聚会也更加频繁。推杯换盏间,刘耕的思想防线、纪法底线逐渐模糊,攀比之心、贪婪之心,以及各种私心杂念潜滋暗长。相互吃请一段时间后,刘耕感觉到每月几千元的工资收入有些吃不消。正当其感觉难以支撑时,安岳县某化肥企业老板胡某来到刘耕的办公室,请求刘耕在其企业项目备案方面提供帮助,以便企业申请享受有关政策,胡某表示,带来了10万元现金作为感谢。面对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刘耕的第一反应是拒绝,但是胡某离开时故意把钱“忘”在了椅子上。刘耕忐忑犹豫好几天,想到以后维持“圈子”的开支也大,而自己在职权范围内完全可以关照胡某,最终他将这笔钱收入囊中,用于日常开支。事后以“为招商引资企业解难题”为由,批准胡某并不符合当时政策的企业尽快备案。“收下这笔钱,颠覆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回忆起这段经历,刘耕后悔不已。随着第一次破纪破法,第二次很快不期而至,安岳县某机械制造公司法人周某为刘耕送来感谢费20万元,缘由是刘耕在该企业粮食机械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技改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提供过帮助。想着自己确实在提供信息、签字审批、协调申报等方面为该企业提供过帮助,刘耕没有了之前的扭捏和纠结,欣然收下这笔钱。“这些老板,一个项目下来,就可能挣几百万元,但是他投入的精力,还没有我去关心这个项目投入的精力多。”刘耕觉得“自己对他们有贡献”,收起钱来就没有了顾忌。随着底线的突破,刘耕对不法商人老板的“围猎”主动迎合,并用手中权力“相互成就”。据调查,2009年5月至2017年下半年,刘耕先后利用担任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台发展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技改项目资金申请、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胡某等7人所送现金333万元。刘耕收受7人所送现金333万元 图为反腐宣传图唯钱是图,投机钻营捞好处2013年,39岁的刘耕被提拔为龙台发展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像我这种身处基层,能够在这个年龄提拔成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虽然有,但是很少。”回想起曾经的意气风发,刘耕有些自豪。来到新的领域,刘耕的视野更加“开阔”。他从争取项目资金、财政审批、日常支出等方面,真切感受到龙台发展区的蓬勃生机,而作为发展区管委会副主任的他,也拥有着比以往更大的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权。此时的刘耕,想得最多的不是如何抓好园区发展,而是如何从项目资金审批中为自己谋利。围在身边“打转转”的商人老板越来越多,刘耕一边享受着权力带来的满足感,一边享受着花天酒地的生活,逐渐养成了“非豪华酒店不去、非名贵酒水不喝”的习惯。此时的刘耕,人生观、价值观已发生严重扭曲,把金钱放在了首位。荒谬的想法催生出格的行为,一些项目还不具备拨款条件,但是只要“公关”到位,刘耕则“拿钱办事”,帮助商人老板提前审批拨款。一次次“以权换钱”顺利得手,让刘耕变得更加唯利是图、贪得无厌,以至于到最后,能拿不能拿的都拿,而且是最大限度地多拿。甚至在同他人打牌时,刘耕也想占尽好处多“赢”钱。刘耕担任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胡某为让刘耕在项目拨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请刘耕吃饭,并在饭后组织打牌娱乐。胡某每次都拿出1万元为刘耕“铺底”,刘耕不但心安理得笑纳,而且在未达到“赢钱”预期时,埋怨他人“打不好”“不懂事”,有时甚至破口大骂。刘耕大肆收受贿赂、钻营牟利,很快就有了上百万元现金。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刘耕一边将手中资金用于炒股企图“赚快钱”,一边向身边商人老板放贷收息。2014年1月,刘耕得知叶某某承建工程项目缺乏周转资金,遂筹集资金60万元借予叶某某,约定按3%的月利率计算利息,在本金不变的情况下,叶某某每月按期支付利息1.8万元。尝到甜头的刘耕正得意地谋划下一桩快钱生意时,却发现叶某某开始拖欠支付利息,经多次催促无果。刘耕打听得知,叶某某已陷入赌博漩涡,无力偿还债务。他气急败坏,在电话里对叶某某大加斥责。但冷静下来后,刘耕开始思考如何保住60万元本金不受损失。刘耕反复推演各种解套办法,始终难以实现,令其痛苦不堪。一次饭局中,刘耕偶然听闻叶某某在某房地产公司法人唐某某处做项目。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刘耕猛然想到,唐某某是其认识多年的“朋友”,而且正好在龙台发展区承建某安置小区项目,是自己的管理服务对象,属于有求于己的人,而叶某某在唐某某处做项目,必定会有资金从唐某某手中“过路”。“如果将叶某某欠自己的60万元债权转让给唐某某,由唐某某拿出60万元借给叶某某,叶某某用来还我。这样,我就解套了,而且在情理上也讲得过去。”“唐某某要经过我的审批,才能拿到数千万元工程款,他应该不会拒绝。”就这样,一个自认为完美的债权风险转移计划在刘耕大脑中生成。2016年,唐某某拟从龙台发展区结算某安置小区项目资金,资料审批过程中,刘耕以不经意的方式跟唐某某聊起叶某某,铺垫一番后,以开玩笑的口气试探,“如果我有困难,唐总会不会帮忙呢?”对方犹豫之际,刘耕给出筹码,“放心,不会让你吃亏的。只要你帮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以后你们公司的项目款我会优先拨付。”刘耕顺势提出让唐某某出借60万元给叶某某,用于偿还自己。唐某某虽不情愿,但考虑到后期还有大量工程款要经刘耕审批,权衡再三,最终出资60万元承接了刘耕的债权。叶某某虽认可这笔债务,但截至案发仍无力偿还。刘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图为反腐宣传图自欺欺人,机关算尽害己身刘耕精于算计,不仅体现为千方百计谋取私利,还体现为处心积虑逃避监督。在收受好处方面,他“边收边送”,一边收取不法商人老板以各种由头送来的红包礼金,另一边每年以拜年的名义向龙台发展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魏某(另案处理)送予数千元礼金。刘耕还“边收边退”,在预判到收受的某笔资金有风险时,选择退还,以撇清关系。2014年上半年,刘耕在某茶楼接受胡某以打麻将“铺底”名义送予的现金1万元,后因刘耕发脾气闹得不欢而散。半年后,刘耕在审批胡某承建项目的资金拨付时故意拖延,感觉到此举可能会激怒胡某给自己带来不利,遂将之前的“铺底钱”1万元现金退还给胡某。2023年1月,魏某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刘耕听到后惶惶不可终日,感觉会调查到自己头上。为了掩盖犯罪事实,逃避组织审查调查,他首先找到其哥哥刘某商量,要求其在面对组织调查时,隐瞒其开设银行账户给刘耕使用的情况,并一口咬定卡中资金是自己的积蓄。此外,刘耕还找到几名与其交往甚密的商人老板,要求大家统一口径,“大事往小了说”,甚至以“我倒了,大家都不会有好日子”进行威逼要挟。刘耕以为,与商人老板间“彼此相互利用,只要双方不说,组织就发现不了”。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4月,刘耕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而商人老板们了解到积极配合调查、坦白交代问题可以争取宽大处理时,纷纷如实交代,刘耕精心编造的谎言不攻自破。“以前觉得权可以变钱,现在觉得权力就是一把刀……”事到如今,刘耕终于认识到自由才是最宝贵的。“父母含辛茹苦把我养育,教诲我老实做人、踏实做事,而自己却走向犯罪深渊。如今,年迈的父亲重病缠身,自己却不能床前尽孝。”想到父母双亲,刘耕痛苦不已。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源:青岛文艺)
11月19日,户外爱好者阿思发视频称自己日前在川西“子龙秘境”徒步时,遭遇65岁马夫猥亵,遇到一位过路驴友才得以脱险。她还通过网络找到了这名驴友为自己作证。11月20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采访到阿思,她称涉事马夫对“猥亵”事件予以否认。马夫儿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父亲仅仅是扶她上马时才有了肢体接触”。20日下午,当地警方表示此案件正在处理中。阿思告诉《看见》记者,她是一位户外爱好者,有丰富户外旅行经验。前不久,阿思通过户外论坛,约了两位男同伴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穿越“子龙秘境”,并在抵达出发地后,花费2700元雇用出发村村支书父亲刘某华当马夫,帮他们驮运行李。10月29日,一行4人开始穿越“子龙秘境”。子龙秘境位于康定金汤镇附近,由子龙沟穿越到野牛沟的徒步路线,全程50多公里,整个线路上的雪山、海子、彩林、瀑布是亮点,偶尔还有云海,一般行程为4天。阿思公开的涉事马夫照片“马夫带着马走得快,一般是先去营地等我们。而两位男同伴体力比我好,走得比较快,没有等我。他们先抵达营地,然后让马夫返程来接我。”阿思说,马夫在徒步第二天时,就对她有过界举动,“他摸我臀部,我多次呵斥,但他还是嘻嘻哈哈无所谓的样子”。阿思称,行程第四天,两位男同伴提前抵达终点,阿思落后大约1公里,还需要走半小时到1小时。同伴付费100元让马夫返程接她,以便一起租车出山,而马夫在接到她前往终点的路上,对她实施了猥亵,“他把手伸进我的衣裤里,我双手抓着他的手腕拼命反抗,从右侧跳下马躲避、拿着登山杖自卫,同时大声喊叫。后来看到不远处有一位驴友迎面走来,他才停止了动作,还让我不要喊了”。阿思说,路过的驴友走到他们身边时,她立即向其讲述了经历,该驴友让他们不要再争吵,并让马夫先走,然后阿思在后面远远跟着,自己则朝反方向前进。出了山,和同伴回到出发地后,阿思手机有了信号,立即选择报警。阿思称,警察做了笔录,开具了行政立案告知书,并在她的坚持下,带走了被马夫触摸过的裤子做生物检材,“警方两周之后告诉我说,没有检测出生物证据”。阿思提供的行政立案告知书因缺少证据,11月19日,阿思通过网络平台寻找目击者,并很快找到了两位。一位看到其被两位男同伴落在后面单独徒步的过程,另一位就是目击阿思与马夫争吵的驴友。取得联系后,阿思才得知,他在出山后就接受了警方笔录。阿思说:“这位驴友说,他告诉警方看到我和马夫有争吵及我当时求助的过程,但他没有直接看到我被猥亵。”《看见》记者随即联系涉事马夫的儿子,他表示:“我父亲说了,自己当时只是扶这个女生上马,并没有做别的动作。我们肯定会积极配合调查,具体的都交给警方处理。”而阿思说,她骑过很多次马,有一定的经验,是自己上马的,并不需要马夫来扶。11月20日下午,《看见》记者联系当地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具体详情不方便告知。来源:大河报延伸阅读上海一民警猥亵继女十几年,女孩曾跪地求母亲原谅男方11月14日,新黄河记者从“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当事女孩的母亲李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近日开庭。据此前媒体报道,家住上海的李女士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二人是一对再婚夫妇。在李女士带着女儿离婚并与刘某涛同居及登记结婚后,刘某涛曾多次猥亵其女儿黄某某。2023年底,李女士与刘某涛二人多次发生争吵后,李女士和女儿黄某某决定报警。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李女士女儿黄某某被猥亵一案进行立案调查。新黄河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中获悉,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刘某涛于2010至2012年期间,及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某日和2021年3月某日,多次对继女黄某某实施猥亵,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11月14日,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李女士数度落泪称自己做母亲做得不称职,“我今天顶着压力出来发声,是希望大家不要和我一样抱着侥幸心理,重蹈覆辙我的错路。这样会给孩子和家庭带来更大的伤害,对于这种行为我们一定要零容忍。”李女士说。民警多次猥亵继女,事发后曾手写承诺书悔过按李女士的表述,李女士和刘某涛都是二婚重组家庭,2008年李女士带着自己的女儿黄某某与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她与同样离婚女儿判给前妻的民警刘某涛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于2009年开始同居,同居期间二人还育有一子,2011年5月二人登记结婚。涉事的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刘某涛“带过来不久,刘某涛就开始猥亵我女儿,但我女儿没有告诉过我。我女儿第一次告诉我时,已经是她读五年级那会儿了,她跟我说刘某涛脱她裤子,我就把这件事情和我朋友讲了。我朋友说我和刘某涛的共生子太小了,建议我把女儿送到生父那里去,避免再次造成伤害。”李女士称,“当时一方面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另外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这是我的错,我做母亲做得很不称职。”时间来到2015年,那年暑假想让女儿过来玩玩的李女士称,“没想到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了。”李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当时我坚信了女儿的说法,想要报警,刘某涛过来把我的手机摔坏了,还不让我出门。我个子比较矮小,也打不过他。之后他跪地哭求我原谅他,后来连我女儿也跪下来求我,说不想让弟弟没有父亲,刘某涛还写下了保证书。我当时就没有长一个心眼,思考一下为什么连我女儿也跪下来求我,一直到今年我才知道,他威胁我女儿称如果报警,就把我们两个都杀掉。”刘某涛手写的承诺书在李女士提供给新黄河记者的一份刘某涛手写的承诺书中,新黄河记者注意到承诺书中写有“我刘某涛在与李女士这段婚姻关系中多次犯下重大过错,给李女士身体与精神上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黄某某房间对继女猥亵,这让李女士不肯再原谅我)。现经双方慎重考虑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等字样。女儿遭猥亵十几年,直到去年才报警2018年,来李女士家取衣服的黄某某,再次遭遇刘某涛的伤害。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自己正在给亲戚看店,给女儿买了衣服想着家里没人让女儿去取,没有想到刘某涛又在家里从背后抱住女儿猥亵。2021年,李女士因担心女儿下班回生父家太远休息不好,便再次让女儿住到自己家中。“我想着女儿上班回我这近一些,而且她也有能力抗衡了,就让女儿住过来了,住在我这里每天也都是锁着门的。就3月份的那天她忘了锁门,我在厨房做饭听到女儿的尖叫,我就拎着菜刀过去了。刘某涛正好从我女儿房间走出来,说是去给我女儿抖被子,我女儿说不是的,就没再说什么。我女儿是怕我把他砍死,一两个月后才讲实话。而且那时候我不知道我女儿有讨好型性格,我问心理医生才知道,年幼被侵害的孩子会有讨好型性格。而且每次都是刘某涛哭着求我,我也是考虑到儿子还小我就心软了。”直到2021年10月,李女士才下定决心离婚,但因为一些原因她和刘某涛即便离婚后也是暂时住在一起。“这是我的问题,我知道这些话我讲出来会被网暴,但这确实是我做母亲没做到位。”李女士表示。事件的转折发生在2023年底,李女士与刘某涛二人发生争吵,正好在家的女儿黄某某帮母亲李女士说话,“她骂他说‘你个畜生,你对我这么多年造成的伤害,我都没找过你。你现在又开始欺负我妈妈’。然后他就过来把我女儿摁在地上说‘今天我就当着你妈的面强奸你’。就是因为这句话,我女儿才想到不能再忍,我们决定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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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农夫山泉创始人钟睒睒在江西赣州出席活动时回应市场关心的各类问题。钟睒睒在江西赣州出席活动据报道,自2000年放弃纯净水业务后,二十多年来,农夫山泉包装水均来自天然水源,而同价格带的竞品以纯净水居多,形成差异化竞争。但在今年4月底,农夫山泉在时隔24年后重返纯净水赛道,直接杀入娃哈哈、怡宝等纯净水头部品牌的基本盘市场,并以低价策略在市场销售。在部分渠道,农夫山泉绿色包装的12瓶纯净水甚至只卖8.9元。今年4月底,农夫山泉在时隔24年后重返纯净水赛道钟睒睒称,做绿瓶纯净水是为了名誉,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另据媒体报道,钟睒睒还表示,农夫山泉纯净水只做了一个规格,一个sku,非常克制,口渴的时候可以临时买一瓶、两瓶没有问题,不要长期整个家庭从早上到晚上喝,长期喝一定是有问题的。钟睒睒透露,自己一直控制绿瓶水的价格,不准卖贵,为的就是告诉大家,纯净水就是只值那么多钱。有网友评论称:“支持钟老”。但也有网友表示:“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网友评论截图此外,当谈及当下热议的直播带货现象时,钟睒睒态度十分坚定地表示“我永远不会做直播带货”。他直言,“我要求电商平台不能超过销售的5%,为了这个阿里巴巴都来找我,但是我说,我们的主要就在小店,每天那么多快递、外卖小哥在社会挣扎,为什么要和他们争?”农夫山泉2023年业绩公告显示,营收达到了426.67亿元,同比增长28.4%;包装饮用水产品收入首次超过200亿元,达到202.62亿元,但该板块贡献的营收首次占比低于50%。2020年至2022年,农夫山泉包装饮用水产品收益分别为139.66亿元、170.58亿元和182.63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61%、57.4%和54.9%,已呈逐年减少趋势。8月27日晚,农夫山泉公布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上半年,农夫山泉整体营收221.73亿元,同比增长8.4%。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62.4亿元,同比增长8.04%。值得注意的是,农夫山泉主力产品包装饮用水板块首次出现大跌。8月27日晚,农夫山泉公布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截图包装饮用水产品收入一直是农夫山泉总收入的大头,2017年-2022年,该板块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57.9%、57.5%、59.7%、61%、57.4%、54.9%。2023年包装饮用水产品收入为202.62亿元,在总收入中占比47.5%,这也是包装饮用水的收入占比首次跌落到50%以下。财报显示,农夫山泉2024年上半年包装饮用水营收规模大跌18%,仅有85.31亿元,在整体营收中占比约38.47%,创下近六年来营收占比最低的纪录。农夫山泉在财报中表示,包装饮用水产品营收较去年同期下降是受网络谣言影响,2024年的1月份和2月份,农夫山泉瓶装水销售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9.0%,而上半年包装饮用水产品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8.3%。农夫山泉表示,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后,针对农夫山泉的谣言依旧没有得到遏制。与此同时,农夫山泉茶饮料板块作为第二增长曲线,在营收规模上有追平包装饮用水的趋势。财报显示,农夫山泉饮料产品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36.7%。其中,包括东方树叶、茶π在内的茶饮料品类营收高达84.3亿元,同比增长59.5%。来源:北京商报、央广网、华声在线、蓝鲸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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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老牌国货“百雀羚”,最近摊上事了。2024年9月起,陆续有网友举报百雀羚在产品“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中添加了国家标准禁用的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11月14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决定立案调查。“老牌国货塌房”,飞速冲上热搜。11月20日上午,百雀羚做出回应,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5月26日禁止使用“圆叶牵牛提取物”,涉事产品均于5月26日前生产,在此之前“并无对圆叶牵牛提取物的禁用规定”。2021年4月,百雀羚已经调整了配方,此后也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百雀羚发布情况说明,否认违法添加禁用原料11月20日晚,据“看看新闻knews”消息,上海市药监局经立案调查,未发现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生产的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配方升级)(限用日期:20241105,批号:3r06yv11)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的情况。不过,此次风波也让不少人疑惑:被禁止使用的“圆叶牵牛提取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圆叶牵牛是什么?在介绍圆叶牵牛提取物是什么之前,先介绍一下圆叶牵牛。牵牛[学名:ipomoea nil (l.) roth],别名喇叭花、大花牵牛等,原产于美洲,是常见的观赏花卉。大约在晋朝之前,牵牛花传入我国,其近亲圆叶牵牛随后也在我国得到种植。圆叶牵牛[ipomoea purpurea (l.) roth]是一年生缠绕草本植物,花冠呈喇叭状,圆叶牵牛同牵牛的最大区别就是叶片的形状:牵牛的叶子有三个分叉,而圆叶牵牛的叶子通常呈圆心形或宽卵状心形,二者是旋花科番薯属的不同物种。圆叶牵牛(上)和牵牛(下),可以看到叶子形状的不同 图源:视觉中国圆叶牵牛被《中国外来入侵和归化植物名录(2023)》列为“外来入侵植物”,在全国各地几乎都有分布。尽管野生的圆叶牵牛对本土作物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但经过合理利用,在园林垂直绿化与家庭种植中,圆叶牵牛已成为普遍种植的花卉。此外,圆叶牵牛还有一定的中药价值,其种子“牵牛子”可以“泻水通便、消痰涤饮、杀虫攻积、泻下利尿、消肿”,主要用来治疗便秘等疾病,《本草纲目》记载为“除风毒下一切壅滞”。《本草纲目》记载书影截图 图源:爱如生中国基本古籍库现代研究表明,圆叶牵牛含有花青素、类黄酮、木栓酮、α-香树脂醇等多种化学成分。资料显示,花青素和多酚氧化酶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皮肤氧化速度,而类黄酮能够降低酪氨酸酶活性,从而延缓皮肤变黑。但同时,也有部分研究显示,圆叶牵牛具有一定的毒性,可以用来杀虫。实验结果表明,利用有机溶剂从圆叶牵牛不同部位提取的物质,对实验所用的小菜蛾都有一定杀伤,其中又以长期作为药用的牵牛子效果最为明显。图为《圆叶牵牛杀虫活性成分追踪及应用的初步研究》截图牵牛子的毒性,在我国古代已为人知晓。孙思邈《千金翼方》载,“牵牛子,味苦寒,有毒,主下气”,在使用时必须谨慎。牵牛子的毒性,主要来自其中的部分糖苷类物质和生物碱,用于人的皮肤会存在一定风险。圆叶牵牛的提取物成分较为复杂,包括4种三萜类化合物、4种甾体类化合物、2种苯丙素类化合物、1种黄酮类化合物及1种脂肪酸类化合物。在2021年前,圆叶牵牛提取物一直被准许使用在化妆品中。图为《圆叶牵牛化学成分研究》截图如今在市面销售的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在成分表上已看不到“圆叶牵牛提取物”的字样。然而,在专业查询化妆品成分的cosdna网站,2016年生产的同款产品确实在瓶身上写出了“圆叶牵牛提取物”,其作用则被网站标记为“肌肤调理”。旧款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部分成分(根据2016年款百雀羚洁面乳包装编写) 图源:cosdna化妆品成分查询网在国家药监局2021年更新的《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中,“圆叶牵牛”赫然在列,且文件还特别注明“化妆品禁用原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中物质”“明确标注禁用部位的,仅限于此部位;无明确标注禁用部位的,所禁为全株植物,包括花、茎、叶、果实、种子、根及其制剂等”,圆叶牵牛被彻底请出了国内的化妆品市场。国家药监局2021年版《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 图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尊龙最新版官网除了圆叶牵牛,这些“你熟悉的植物”也被禁了除了圆叶牵牛和牵牛这种常见花卉,在现行的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中,大麻等许多我们熟悉的植物也在被禁之列,其中甚至不乏含羞草这种貌似“人畜无害”的植物。那么,它们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在化妆品中被禁用呢?官方并未说明禁用的具体原因,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被禁用的植物,很多都是有毒的。比如万寿菊。研究显示,万寿菊存在着带有光毒性的化学物质,涂抹含万寿菊成分化妆品的人经紫外线照射,可能会诱发光照性皮炎等疾病。至于常见的家养植物含羞草,实际上也一点不“人畜无害”,其所含的主要成分含羞草碱会抑制利用酪氨酸的酶系统,从而导致脱发,甚至引发恶心、呕吐等症状。含羞草在化妆品中也被禁用 图源:视觉中国此外,魔芋(包括花魔芋、东亚魔芋)也在化妆品禁止使用的原料名单上赫赫有名。吃过魔芋爽的你或许想问,“这哪里有毒了?”但魔芋还真就是一个全株带毒的植物:生吃魔芋会引起喉舌灼热、肿大乃至胃肠不适等现象,甚至会致人死亡,即使是皮肤接触魔芋的皮,也会引起瘙痒和疼痛。而我们今天吃关东煮与火锅时见到的“魔芋”,其实是生魔芋捣碎后漂洗、加碱水煮后凝固而成的“魔芋豆腐”。经过碱水煮沸的加工,魔芋已经去除了毒性。即便如此,对魔芋过敏的人在今天也并不少见。说到底,许多身边的植物都带有毒性,只是大小不同而已,且毒性的表现形式也不同,能吃到肚子里的不一定能涂在脸上,能涂在脸上的又不一定能吃。化学博士、b站up主@阿普张师傅告诉壹读:“天然产物提取物成分非常复杂,很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即使现代科学发展到今天,我们在相当多的问题上依然难以找到答案。对于抹在脸上、关乎形象的大事,还是要稳妥、谨慎一些。【参考文献】1. 《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含附件),转引自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尊龙最新版官网.2. 徐向荣. (2005). 圆叶牵牛杀虫活性成分追踪及应用的初步研究. 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3. 李阳等. (2019). 圆叶牵牛化学成分研究. 广西植物,2019.7. 910-916.4. 楚建勤,浦帆. (1986). 万寿菊的光毒性及抗菌性研究. 香料香精化妆品, 1986(04), 42-44.5. 刘小莉等. (2022). 宣威市药用植物. 云南科技出版社.6. 吴中亮等. (2005). 毒理学辞典.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作者:敏敏 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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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天津上学的大四法学生郭同学发视频讲述起诉海参商家胜诉走红网络。11月20日,郭同学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是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最近在写毕业论文时,想到自己首次起诉的经历,便整理成视频发到网上。大二时,他花3135.76元给妈妈买了250克淡干海参,结果发现海参含糖量超标,他作为原告自己写起诉状起诉涉事商家,最终胜诉并获得十倍赔偿。郭同学说,其实胜诉后,执行并不顺利,他一度想放弃,向专业课老师请教后才扭转局面。从发现干海参有问题开始收集证据到收到该案执行款,他花了一年多的时间。 郭同学提供的订单截图法学生花3000余元买淡干海参怀疑收到假货 将海参送检取证起诉商家11月19日,郭同学在网上发布一条视频并配文“大二法学生,法律初实践,严惩奸商!爽文剧情!”。视频讲述了他在2022年1月14日花3135.76元买250克淡干海参收到糖干海参,经检测收集证据,起诉并胜诉获得十倍赔偿的经历。网友看到视频纷纷点赞,有人向其索要维权教程。据郭同学介绍,他在网店买的淡干海参是送给母亲的,在网上下单后直接送货到贵州都匀的家里。但母亲收到货后,吃了却说像假货,不像淡干海参,像糖干海参。据了解,这两种海参的加工方式不一样,糖干海参在加工过程中加入了大量糖分增重,售价较低,而淡干海参则没有人为添加物,售价较高。早在2011年,我国卫生部在给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关于糖干海参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就明确,生产经营干海参不允许使用除食盐以外的其他食品添加剂。为明确自己网购的海参属于哪一种,2022年1月24日,郭同学选择把海参送到检测机构检测。据检测报告显示,在水溶性总糖这一项,检测结果是7.3g/100g,超过淡干海参“水溶性总糖含量≤3g/100g”的标准。郭同学表示,这款海参价格那么贵居然还是“假的”,他无法忍受,直接找店家理论,但对方不承认,并认为他用假质检报告敲诈勒索。据郭同学发布的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称,店里的货全项目检测合格,糖超标绝对不可能,想退货退款也不可能。“我一开始想协商处理,但他(店家)根本不理人,而且态度十分的嚣张。”作为一名法学生,郭同学决定通过起诉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人在天津,收货地在贵州都匀老家,他向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海参商家。 郭同学胜诉获十倍赔偿法学生自己撰写起诉书胜诉获十倍赔偿 法院认定涉案海参不符合标准作为法学生,郭同学在相关法律知识上已有一些了解,但作为原告起诉别人,这还是第一次。初次自己撰写起诉状,他很兴奋,提出了希望商家退回购物款并支付十倍惩罚性赔款、商家承担600元检测费及该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随后,他回老家向都匀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2022年5月18日,该案在法院立案。2022年11月7日,他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参加了开庭审理。2023年1月,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郭同学的全部诉讼请求。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首先,被告商家经法院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对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的放弃,再依据原告提交的《检测报告》载明内容及gb31602-201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第3.2条理化指标:“水溶性总糖含量≤3g/100g”的要求,被告商家销售的干海参水溶性总糖量为7.3g/100g,超过国家干海参水溶性总糖量规定上限。被告商家收到相应货款后,向原告交付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要求的干海参商品,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退还货款3135.76元的违约责任。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被告商家贩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参,原告要求其支付购货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商家退还货款3135.76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承担检测费600元、诉讼费和公告费1278元。 图为郭同学和商家的对话,商家称他是敲诈当事人:胜诉后执行不顺利一度想放弃 向专业课老师求助后才扭转局面郭同学告诉北青报记者,这场官司虽然胜诉了,但胜诉的喜悦并未持续太久,因为被告商家的网店突然变更经营主体,财产也被悄然转移了,法院执行判决并不顺利。“我自己也一度想放弃,时间成本实在太高了,这一折腾就是一年多。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真的不知所措,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迷茫之际,郭同学向教他《物权法》的老师求助。他说,老师不仅给出了有价值的建议,还帮他查找类似案例的相关资料,这才让他扭转局面。“我们分析了案件执行中的难点和利弊,觉得被告人的痛点在于网店流水。我自己写材料向法院申请网购平台协助调查,申请关闭被执行人的网店,在此压力下,商家才配合执行。”最终,在2023年6月21日,郭同学收到了该案件的执行款36371.36元。郭同学说,起诉的时候他还是一名大二的法学生,如今已经大四了,目前正忙于写毕业论文。近日,他在写毕业论文时想到这次法律实践经历,便把这个过程整理成视频发到网上。除了点赞外,也有网友在评论区提出疑问,“如何证明送检的是卖家发的海参呢?”对此,郭同学表示,证据收集和保全是其胜诉的关键,学校有相关专业课程,他上过,而且平时自己购买贵重物品也有录像意识。“收到货物后,我录像了,在送检的整个过程中我也都录像了,而且保证录像不中断、不剪辑。我也建议大家如果网购贵重物品,比如手表、品牌大衣、项链等可以在收货时进行录像,发现问题后也对封存过程进行录像,不要中断或剪辑,这样事后维权可以保证我们提供的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此次胜诉对郭同学而言,不仅是一次成功的专业实践,还加深了他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他表示,没想到自己发布的视频这么多人关注,浏览量已经近500万,点赞也超过10万,他很有自豪感。此外,在他起诉、维权的过程中,法官、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很尽心尽力地帮他。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学生,他打算考研继续学法,以后也希望能成为一名法官。实习生 李梦婷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
回复11月20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多条视频,称其位于山东菏泽单县的家中遭遇入室盗窃,导致金银首饰、现金被盗,家具地板被毁。从视频看,客厅、卫生间等一片狼藉,而卧室的门中间被砸开一个洞,该博主称:幸亏事发时没有老人小孩在家,否则后果不敢想象。该网友称,闯入家中的是几名未成年人。网友发布的视频截图21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了视频发布者张女士,据其介绍,上述事件发生在今年7月份,当时自己一家人到了青岛,不在单县的家里居住,发现家中被盗后,张女士报了警,警方很快找到了人,但几名涉案人员是未成年人,未进行羁押。警方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警方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违法行为人为一名13岁未成年人,7月30日,其与另外几人(同为未成年)获取张女士家的房门密码后,进入张女士家,且多人在张女士家玩闹的过程中踹毁卧室门。让张女士困惑的是,近四个月时间过去了,几名实施破坏行为的未成年人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张女士表示,家里有一张10万元的欠条,在上述事件中丢失,那是张女士的父亲在工地上工作多年的收入,是包工头出具的。张女士称,欠条丢失后,警方曾联系张女士父亲的工友,确认上述欠条是存在的,这名工友手里也有同样的欠条。由于自己一家都在青岛创业,忙于工作,家中被入室破坏一事均交由亲戚在处理。张女士称,事情发生之后,当地派出所曾组织双方调解,未成年监护人提出8000元赔偿的条件,但张女士未接受该调解方案。记者联系到了单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此案的办案民警,询问欠条一事,民警反问:“欠条丢失应该如何赔偿,法律如何解释,需要问我吗?”民警未介绍案件详情。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北关派出所值班电话,工作人员称确实有这个案子,是上述民警在办理,但详情不清楚。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 曾永红 曹伟
回复11月20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多条视频,称其位于山东菏泽单县的家中遭遇入室盗窃,导致金银首饰、现金被盗,家具地板被毁。从视频看,客厅、卫生间等一片狼藉,而卧室的门中间被砸开一个洞,该博主称:幸亏事发时没有老人小孩在家,否则后果不敢想象。该网友称,闯入家中的是几名未成年人。网友发布的视频截图21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了视频发布者张女士,据其介绍,上述事件发生在今年7月份,当时自己一家人到了青岛,不在单县的家里居住,发现家中被盗后,张女士报了警,警方很快找到了人,但几名涉案人员是未成年人,未进行羁押。警方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女士向记者展示了警方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违法行为人为一名13岁未成年人,7月30日,其与另外几人(同为未成年)获取张女士家的房门密码后,进入张女士家,且多人在张女士家玩闹的过程中踹毁卧室门。让张女士困惑的是,近四个月时间过去了,几名实施破坏行为的未成年人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张女士表示,家里有一张10万元的欠条,在上述事件中丢失,那是张女士的父亲在工地上工作多年的收入,是包工头出具的。张女士称,欠条丢失后,警方曾联系张女士父亲的工友,确认上述欠条是存在的,这名工友手里也有同样的欠条。由于自己一家都在青岛创业,忙于工作,家中被入室破坏一事均交由亲戚在处理。张女士称,事情发生之后,当地派出所曾组织双方调解,未成年监护人提出8000元赔偿的条件,但张女士未接受该调解方案。记者联系到了单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此案的办案民警,询问欠条一事,民警反问:“欠条丢失应该如何赔偿,法律如何解释,需要问我吗?”民警未介绍案件详情。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北关派出所值班电话,工作人员称确实有这个案子,是上述民警在办理,但详情不清楚。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 曾永红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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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后果很严重",欧盟又威胁中国)